第一百七十三章 当堂动粗(2/2页) 疙瘩
,这小子擅长的是射箭,虽然现在还不能开强弓,但是却射的相当精准,弓弩都很是娴熟。
李崇义同样也跟着李道宗,十三四岁就在军中历练,上过不少次战场,最擅长的是用刀,而且是双手刀,在大唐被称作仪刀,也是后世苗刀的前身,双手持刀步战的时候,不敢说所向披靡,起码也是威风八面,普通人很难近他的身,战场上也曾经手刃过敌军,同样是见过血的。
而他们除了各有擅长之外,从小营养充足,都长得人高马大,除了徐淼矮瘦一些之外,长孙冲个头还没长成,其余三个家伙,都生的是虎背熊腰,一看就不是普通的世家子弟。
听到几个家伙不长眼,居然胆敢呵斥他们,让他们滚出去,程处默在这几个家伙之中,脾气属于最不好的,可以说是性如烈火,眼睛一瞪,紧接着脚尖挑起了旁边一个铜壶,嗖的一下就把铜壶挑的疾飞了出去,那个铜壶如同长了眼一般,就朝着一个离他比较近,而且最嚣张的家伙脸上飞去。
而那个家伙怎么也没想到,坐在平阳伯府的堂上,会遭到袭击,所以没有一点思想准备,同时又喝的有点大,更是没能及时避开飞来的铜壶,只觉得眼前一黑,接着就咣的一声用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