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章 再入山,三足蟾(2/3页) 裴秃狗
这种事情,说起来就是简简单单的两行字,可真等想要落到实处的时候,就是千难万难。
不仅要珍惜!
更要感念情分!
这是爷爷自小就教给小陆沉的道理。
“六子,你准备几日,下次入山,瞧瞧你的能耐,可否采到令老夫满意的好货。”
小陆沉心头一动。
立刻明白。
这就是沈爷的“考验”。
自己得了这样的手段,比起旁的采药人来说,已经强了不是一点半点。
若是还没有办法能采到让沈爷满意的好货,那便是能耐不足。
想要接过衣钵。
不止得学好手段,还得用好本事!
否则的话,岂不是白费功夫?
这几日里,日日承蒙沈爷照顾,小陆沉心中早就已经有了想要报恩的想法。
即便上山采药对于沈爷而言,也算不上什么,但至少,自己表现的好一些,也能让沈爷觉得他先前的那一分苦功,并没有白瞎。
“绝不让沈爷您失望!”
回到雨师巷,小陆沉心中做着计较。
“我到底要采什么样的好货,才能让沈爷满意?”
“那九层黑莲想必是可以的,但我如今这身板,去到那地方遇到猛兽依旧是找死。”
“只能去找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段,采一些年份足够的药材最好。”
他苦思冥想半晌,心中也没啥头绪。
恰好此时,听见黄征在屋外叫喊。
小陆沉出了门去,打从与黄征相识,这个板桥乡的背尸人就经常寻自己一同吃饭。
小陆沉脑袋里又莫名跳出一个古怪生词。
饭搭子?
仔细想想,倒是莫名的感觉合适。
“走走走!西街张屠户刚买了一头摔死的黄牛,趁着新鲜,咱们尝尝滋味!”
黄征见小陆沉走了出来,遂即大咧咧道。
他先前背尸赚到十两银子,就想立刻花销出去。
倒也不是什么讲究,只是这些年来他早就已经习惯了这样做事。
身为背尸人,每一次进山都是承担着巨大的风险,就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回来。
赚到了钱,那自然是要将其花个干净痛快再说。
要不然,留着这么多盈余,死了又带不走,岂不是白白给人做了嫁衣裳?
就这些日子大吃大喝,黄征已经快要把寻常人家数月用度的十两银子花得差不多。
“黄大叔,你可晓得龙脊岭最近有啥稀罕物冒头?”
黄征在西街张屠户手里买了上好的牛肋排,并着一条牛腿,送去了相熟的酒馆后厨。
等到各式菜肴都一一端到面前,黄征便满满的倒上了两杯‘剑南烧春’,大口吃肉,大口喝酒。
按着他的说法,既然都已经有了这般上好的肉食享用,又岂能没有好酒?
不过小陆沉并没大快朵颐,只浅尝了两口,剩下的都留给黄征享用。
他现在心中更多关心的,还是沈爷交给自己的事情。
“稀罕物?”
黄征逮着炖煮酥烂的牛腿狠狠的咬了一口,一边咀嚼,一边想着。
过了片刻,他吞咽了牛肉,也像是想到了什么东西。
“恶虎溪那边吧,有‘三足蟾’,这玩意儿毒性重,好多猎户都栽了